2021年一季度 厦门居民人均收入增幅居全省首位

厦门网   2021-04-22 18:47

  厦门网讯(厦门晚报记者 张诗 通讯员 林弘扬)昨日,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了今年一季度厦门居民人均收支抽样调查统计情况。数据显示,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924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4.7%,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1.9个百分点,排名居全省首位;比2019年一季度名义增长18.2%,两年平均名义增长8.7%。

  数据显示,我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构成方面,工资性收入13864元,名义增长13.9%;经营净收入1358元,名义增长15.0%;财产净收入2513元,名义增长19.9%;转移净收入1189元,名义增长13.2%。

  厦门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819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2.4%,比2019年一季度名义增长4.5%,两年平均名义增长2.2%。

  数据显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00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3.1%,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2个百分点,排名居全省首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62元,比上年同期名义增长19.3%,增幅比全省平均水平高0.6个百分点,排名居全省第4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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