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出台落实教师减负方案 杜绝与教育无关的事务随意进校园

海峡导报   2021-03-20 18:03

  近日,厦门出台《厦门市贯彻落实<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实施方案》,要求杜绝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进入校园,要确保对中小学校和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在现有基础上减少50%以上。《方案》要求,要落实对学校督查检查评比考核报批制度。规定除教育部门外,其他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及非常设机构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校和教师为对象(包括以教育部门为对象并涉及学校及教师)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不得以调研、指导、验收等名义变相开展。

  同时,要求严格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除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外,未经教育部门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擅自进校园指导中小学校和教师开展相关工作。并要求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统筹规划制度,党委和政府统一安排部署的维护稳定、扫黑除恶、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2次,文明、卫生、绿色、宜居、旅游等城市创优评先活动,原则上每学年不超过1次,杜绝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进入校园。《方案》还要求,未经教育部门同意,不得强制要求或通过与考核挂钩等方式要求中小学校和教师关注微信公众号、下载安装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政务App(应用程序)等形式进行点赞投票、人物评选、问卷调查、网络答题,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提出参与率、达标率等硬性要求。

  要落实进校园教育活动申报制度,每年1月、7月向同级教育部门申报下学期的进校园活动,由教育部门汇总认定后,发布年度进校园活动清单。

  此外,要严格规范涉及中小学校和教师的报表填写,杜绝重复上报各种数据及多头填表格、报材料现象,建立健全各类教育信息数据库,努力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教师少跑腿;原则上不得在城市创优评先活动中安排中小学教师上街执勤等与教师职责无关的工作;教育部门要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针对教师的专业培训,要坚决杜绝走形式、走过场,对于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能取消的取消,能合并的合并,不得拉教师拼凑充数,把无关培训摊派给教师。(记者 梁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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