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职工医疗互助将启动 每人保障费用统一为60元

海西晨报   2020-12-31 10:03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总工会了解到,为进一步关爱和服务职工,厦门市总工会决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市职工中组织开展第十六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

  根据厦门市第十六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办法,每位职工的保障费用统一为60元。每人限交一份保障费,享受一份保障责任。被保障人可享有重大疾病补助、职工住院自付费用补助、事故致残补助等保障服务。其中职工住院医保起付线以上产生的个人自付部分,根据住院收费专用票据“个人自付”栏的金额,扣除超出普通住院的床位费用部分,按20%的比例予以补助,最高补助金额20万元,未经医保机构结算的全自费不在保障范畴。

  办理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所需制式表格,均可在“厦门工会网(http://www.xmzgh.org/)/办事大厅/医疗互助”栏目下载。(海西晨报记者彭怡郡 通讯员 李剑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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