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自贸片区集群注册可网办 无须再提交住所证明文件

厦门日报   2020-11-05 17:10

  记者昨日从厦门自贸片区市场监管局获悉,今后,企业或个人在厦门自贸片区申请集群注册,可全程网办,无须再提交住所证明文件。

  据介绍,自贸片区集群注册,是指多家企业以厦门自贸片区管委会(以下简称“自贸委”)提供的、指定作为入驻企业住所进行注册登记的特定地址,作为自己的住所登记,并由自贸委通过服务外包形式委托的托管单位受理企业集群注册场所申请,并代理收发集群注册企业的公函文书、信函、邮件等住所托管活动,由此组成企业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

  过去,集群注册只能线下申请,现在则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企业和个人只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审批系统申请自贸片区集群住所,即可直接跳转到厦门自贸片区集群注册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和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存量的集群注册企业应及时登录厦门自贸片区集群注册信息化管理系统(http://jqzc.ftz.xm.gov.cn:9010/jqzc)进行历史集群住所补登记,逾期将有可能被认定为“失联企业”。(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陈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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