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情况

厦门日报   2020-10-31 11:09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了《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条例施行以来,我市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取得的良好成效表示充分肯定,认为“两岸金融中心”片区建设速度明显加快,与条例配套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金融人才加速集聚,金融市场发展有序、规模不断扩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较为到位。

  目前,我市金融市场初具规模,有境外17个国家和地区63家境外银行在厦门开立83个人民币代理清算账户,累计清算金额1555.91亿元。发挥直接融资市场作用,支持“双千亿”重点项目、“三高”企业及智慧城市等建设,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鼓励我市银行机构为疫情受困企业融资金额达2670亿元。

  我市贯彻落实条例规定,整合相关公共资源,积极支持金融机构在厦落地生根,各类金融机构总量不断增加,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共有银、保、证金融机构266家,其中有台资背景金融机构13家。

  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提出,条例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策开放程度不高,集聚效应不够明显,人才瓶颈问题依然存在。建议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上精准发力,及时出台适应金融创新“试验区”的各项配套措施。在“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发展战略编制中,充分发挥多区叠加优势,探索更加开放包容发展机制,既招大引强,又吸引更多差别化、专业化的两岸金融服务机构、优质金融产品入驻厦门,服务两岸经济发展,运用科技手段赋能服务和监管,加强高端金融人才吸引力,打造两岸金融合作最活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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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共有银、保、证金融机构266家,其中有台资背景金融机构13家。(厦门日报记者 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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