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小错及时改美容诊所免罚 厦门开出首份“免罚”决定书

厦门日报   2020-10-29 09:56

  过去,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除了被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外,还可能面临5000元以下的罚款。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在《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出台并正式实施后,我市某医疗美容诊所近日在对其涉嫌违反《价格法》的行为立即整改后,收到市场监管部门开具的首份“免罚”决定书,成为全市首家因违法行为轻微而不被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

  市市场监管局今年9月18日制定出台《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实施办法》《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2020版)》,在全省率先以市场经营“免罚清单”的形式,对78项社会危害性较小,当事人已履行法定义务或本身无严重过错,又能及时予以改正纠正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免罚清单”出台后,市场监管部门在一次针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综合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厦门某医疗美容诊所存在部分项目价格未标明、未明确服务内容等违法行为,并对该诊所立案调查。

  结合该诊所的工作记录台账,执法人员发现,该诊所在经营过程中,主要通过口头方式向客户告知具体服务项目、单价、总价,虽然未按《价格法》相关条款规定做到明码标价,但未发现造成实际危害后果,违法行为属于“轻微”。

  执法人员对该诊所负责人进行了明码标价普法教育,并指导其立即整改。该诊所及时重新制作了价格公示栏及配套的价格手册,清楚标明了其所提供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价格等内容,及时消除影响。

  “免罚清单”定义了什么是“轻微”,明确对市场主体的78项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同时也打消了执法人员的顾虑,赋予他们主动作为的勇气。10月22日,市市场监管局向该医疗美容诊所依法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这是“免罚清单”出台以来我市市场监管系统首个不予处罚的案件。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龚晓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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