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老纠纷离婚占比最大 厦门市中级法院发布调查报告

厦门晚报   2020-10-22 17:04

  本周日是重阳节,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涉老年人民事纠纷调查报告(2018-2020)》及典型案例。报告显示,全市法院近三年来审理的涉老年人民事纠纷主要集中在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养老服务机构侵权纠纷、行为能力认定及指定监护人特别程序案件,其中离婚纠纷占比最高,二审涉老民事纠纷中,离婚纠纷超过30%。

【离婚纠纷】

案例

经济问题起纠纷 93岁老人提离婚

  原告何某诉讼时已93岁高龄,其配偶周某61岁。双方结婚13年,均为再婚,各有自己的孩子。婚后,周某承担家务,何某承担日常生活支出。后因工资上涨,何某有时会转款给女儿,此事被周某发现后,双方开始互不信任,多次因经济问题发生纠纷,经社区多次调解无果,后来,何某搬到女儿家中居住,双方开始分居。

  后来何某起诉离婚。周某则另案提起诉讼,认为何某将自己的财产转给女儿,房产也给女儿、孙子,以何某隐匿、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为由,要求分割双方的共同财产,并要求何某支付分居期间生活费。

  案件二审期间,何某仍坚持离婚,最终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提醒

老人再婚前

可对婚前财产作约定

  法官说,老年人的离婚纠纷,主要是老年人与比其年轻的配偶再婚后的矛盾。双方没有共同生育子女,因生活照顾和双方财产数额悬殊、处置分歧大,导致诉讼离婚。这类离婚受子女因素干扰较普遍。法官提醒,老年人再婚之前,可以对婚前财产作出书面约定,多与子女沟通。

【赡养纠纷】

案例

独居老人提要求 儿子每月得探望一次

  谢某某与妻子原本未与儿子同住,两人退休前都是在编校医,退休金加起来近万元。今年开始,妻子与儿子同住,由儿子照顾。谢某某起诉称,儿子对他未尽到赡养义务,要求儿子每月探望一次,另外,儿子要请家政人员每月帮他打扫卫生,再支付每月4000元赡养费。

  法院审理认为,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谢某某已83岁,子女不能因为父母有存款或者有一定的经济来源就完全将父母置之不顾,综合考量谢某某退休收入及身体情况、结合日常生活水平等,酌情认定谢某某儿子应向父亲每月支付1800元赡养费。同时要求,他应当经常探望父亲,逢重大传统节日,更应主动问候,使父亲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提醒

是否探望

应尊重老人的意愿

  法官说,近几年来,老年人的诉求呈现明显变化,单纯要求支付赡养费的案件少,基本都同时诉求子女满足探望陪伴等精神需求。但也有老年人不愿意被子女探望的案例。法官说,是否探望父母,应完全尊重老年人的意愿。(记者 彭菲 通讯员 厦法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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