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办公项目如何变更为酒店项目 厦门出台了新指南
商业办公项目如何变更为酒店项目,我市出台了新指南。昨日,市资源规划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权威解读《厦门市商业办公项目变更为酒店项目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立足我市实际情况,《规定》从适用范围、申请条件、变更程序、建设要求、全链条监管等多个方面,对商业办公项目变更为酒店项目提出了相关意见和要求。这意味着,我市在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化解商业办公库存、优化城市规划功能,提升和完善作为国际性风景旅游城市的服务能力上,有了新抓手。
提交申请前:符合6个条件,才能申请变更
商业办公项目要符合什么条件,才能够申请变更为酒店项目?《规定》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厦门市已出让(含协议出让)的土地用途含商业的项目以及2017年12月30日之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公项目,才在《规定》的适用范围内。
若这些项目想要变更为酒店,还需要满足6个条件:申请人与土地使用权人一致;已经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在建或已建成项目,申请人应当先停止预售;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人(含项目已售房产的买受人)意见;须成立独立的酒店经营法人公司;已按原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约定完成税收等承诺,或已按规定补足税额、缴纳违约金;功能变更后应能满足建筑结构和消防安全要求。
相应的,若存在以下4种情形之一的,均不得变更:按照总部用地政策出让的办公项目;存在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未处理的;应依法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
其中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根据《规定》,申请变更单位须成立独立的酒店经营法人公司。申请变更的建筑面积必须办理整体产权、整体转让、整体抵押——这意味着,将商业、办公用途变更为酒店用途,必须整体持有,不得分割转让,不得分割抵押。
同时,申请用途变更必须以整栋或整层为单位来进行申请,如果是以层为单位进行变更申请,除1层作为公共服务区域可以与其他楼层在空间上不连续外,其他楼层都必须在空间上是连续的,即不能出现“跳层”的情况。打个比方,不能以第3、5、10层等在空间上不连续的楼层进行变更申请,而应该以第3、4、5层等连续的楼层进行申请。
审批审查中:项目功能定位,须符合片区规划
在审批过程中,提出申请的项目需要接受多部门、多环节的审核审查。
据悉,属地区政府或管委会将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组织发改、财政、审计、商务、税务、资源规划等部门对原出让合同和监管协议履约情况进行审核确定。
为了科学合理布局片区内商办用房和酒店数量,确保变更项目功能定位符合片区规划,资源规划部门将根据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进行初步审查,并通过“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征求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建设、文旅等相关主管部门以及属地区政府和管委会意见,由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参照新出让项目要求对变更的必要性、可行性及相关要求提出意见。
建设运营时:变更项目应按核准平面图建设,不允许擅自加层
《规定》要求,建设时,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资源规划部门核准的平面图组织建设,不得擅自加层、插层。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项目完成变更后,更不能再擅自变更使用用途。市资源规划局副局长黄铭典指出,各职能部门将加强对变更用途项目建设、运营等进行全链条监管,严禁产生“类住宅”、违法违规改变土地性质和建筑功能、违法违规销售等问题。(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刘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