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发布征求意见稿 厦门岛外超标电动车拟发放临时号牌

厦门晚报   2020-09-21 08:20

  交警部门拟在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对超标电动车设置过渡期,发放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的临时号牌。昨日,记者从市交警部门了解到,交警部门发布《厦门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超标电动车过渡期登记和通行管理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和建议。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将书面意见寄至厦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地址:思明区莲前西路8号1506室)或发电子邮件至xmjjxfdd@163.com。意见征集9月30日截止。

  征求意见稿提出,车辆所有人住所地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者翔安区的,可到住所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过渡期登记,住所地在思明区、湖里区,但实际居住、工作地点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或者翔安区的,经所在单位或实际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后,可以向实际居住、工作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过渡期登记。悬挂临时号牌的超标电动车,仅限在本市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上路行驶,不得在思明区、湖里区或者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上路行驶。(记者 吕嘉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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