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与就业困难人员相关补贴 今年可申请再延长一年

海西晨报   2020-09-17 08:36

  昨日,厦门市人社局公布了两项与就业困难人员相关的优惠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政策享受期满,今年可以申请再延长一年。

  想延长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必须是今年年度内从事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社保补贴满36个月,而且期满后于今年年度内未实现稳定就业且继续从事灵活就业。

  灵活就业人员期满后,可先至社区办理停止灵活就业,暂时保留就业困难身份。若继续从事灵活就业,可于2020年12月31日前到社区再次申请并完成灵活就业登记,经社区、街道审核通过后,即可延长一年社保补贴发放期限。

  如果要申请延长公益性岗位补贴的,必须同时满足就业困难人员从事公益性岗位、今年年度内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满36个月、今年年度内享受期满后未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三个条件。符合条件的人员,由企业按税收缴交关系向各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经就业服务机构审核通过后,可延长一年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期限。(记者 吴斯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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