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同事“偷懒”持钢管将其打成重伤 保安被判刑两年

厦门晚报   2020-09-15 17:34

  因为不满同事在工作中“偷懒”,王某与同事发生争执,持钢管将对方打伤达重伤二级。近日,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翔安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翔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王某和受害人靖某都是翔安区火炬园内一家企业的保安,平时主要负责检查进出公司的车辆,在日常工作中两人因工作分工有些矛盾。去年8月18日上午9时,两人一起当班时,王某负责核查进入公司的车辆,靖某则负责出去的车辆,其间两人因为工作中的分工配合发生纠纷。王某认为靖某只顾玩手机,还故意挑车辆少的出口处,于是吵了起来。

  发生口角后,靖某首先动手,一把掐住了王某的脖子。虽然同事极力劝阻,但是制止不住。王某见保安室隔壁角落有根钢管,于是冲过去抄起钢管,靖某见状故意指着自己的后脑勺对王某说:“来,这里!”王某认为这是靖某挑衅,于是扬起钢管朝靖某的后脑勺打了下去。

  见靖某受伤倒地,王某一下子清醒了,赶紧叫同事帮忙拨打120,他自己也主动施救。当日,王某被处行政拘留10日。后经诊断,靖某颅底骨折,神经电生理提示左侧面神经损伤,还伴随着其他症状,最终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伤残等级评定为十级伤残。(记者 戴舒静 通讯员 张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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