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了15年的儿子竟不是亲生的 她被判向他赔偿18万余元
海西晨报 2020-09-14 08:54
养育15年的儿子竟然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这让来厦务工的小张难以接受。近日,海沧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及欺诈性抚养的离婚纠纷案件。
小张和阿红于2003年结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婚后,阿红不仅对小张很冷淡,还会打骂儿子浩浩。为此,小张在家中安装了摄像头,结果发现阿红居然在家里用手机和其他异性裸聊。
小张气愤之余,想起了两人刚结婚时的一件“怪事”。两人婚后不久,阿红便被发现有了身孕,阿红当时一心想要流产,后被家人劝阻,才于2004年生下浩浩。
思及此,小张带着浩浩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浩浩并非他的亲生儿子。小张颇为生气,于2019年将阿红诉至海沧区人民法院。
经审理,法院认为,由于阿红的行为,小张错误抚养了浩浩,这属于欺诈性抚养,受欺诈方有权要求返还因此支出的抚养费。
为此,法院判令小张与阿红离婚,浩浩的抚养费由阿红自行承担,婚生女妞妞由小张抚养,阿红每月支付抚养费1018元给小张,至妞妞十八周岁止。此外,阿红应支付给小张这些年来对浩浩的抚养费、转移财产补偿款、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8万余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记者 王晓萍 通讯员 海法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