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用地改商铺租金收入不入账 公司改变土地用途偷税漏税

厦门日报   2020-08-03 08:50

  根据集美检察院依法发出的诉前检察建议,日前,新某公司因隐瞒租金收入偷税漏税需补缴的税款、罚款、滞纳金共283万余元全部补缴入库。

  新某公司位于集美天安路,该地段系工业用地,被新某公司私自改建用作商业用途出租给商户。而集美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现场调查新某公司涉嫌违法改变土地用途时,听到一名路人说:“这栋楼这么多店面,日进斗金,要是我的,立马辞职环游世界去。”出于职业敏感,检察干警意识到新某公司出租商铺带来的巨额租金,极有可能涉及逃税。

  集美检察院选取新某公司的两家租户作为调查重点,一家是超市,一家是酒店,发现仅2015年至2020年间,两家租户所交的租金共300万余元均未入新某公司账户,而是进入新某公司财务陈某个人银行账户。集美检察院因此依法向集美区税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集美区税务局查实,确认新某公司确实隐瞒租金收入360万余元。

  2020年3月13日,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做出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新某公司补缴240万余元税收,同时发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新某公司偷税行为处405337.69元的罚款。

  据悉,集美检察院对辖区内同类型案件进行排查后,又办理1起涉税公益诉讼案件,追回国家财产损失29万余元。(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集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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