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埋水管竟私自挖掘公路 施工方面临三万元以下罚款

厦门日报   2020-07-14 17:08

  为埋水管,竟私自挖掘公路。近日,我市交通执法人员查处一起私挖公路案例,施工方面临三万元以下罚款。

  据悉,厦门市交通执法支队集美大队执法人员近日巡查至天马路往厦门北站方向处,发现人行道上放着一堆水管,有几个工人使用发电机、切割机及锄头等工具在公路边上的绿化带及人行道忙碌着。执法人员上前查问后得知,这些工人正在挖掘公路,准备埋设水管,将水引至公路后面的山上去。据现场工人介绍,他们受雇于个人,不清楚具体需要办什么手续。

  经现场测量,这些人损坏的公路长39米、宽0.4米,共计15.6平方米。而且,施工现场无任何道路施工提醒标志,极其危险。经联系,现场负责人刘某无法提供施工的审批手续。据刘某说,之所以公路边两侧都在挖掘,是因为只有在公路的左侧有水表,其准备让工人从公路左侧挖掘一条往右侧的通道,再铺设水管上山。

  执法人员现场告知刘某,特殊情况需要挖掘公路,要向有关部门报备,取得许可手续后方可施工。而且,这条公路车流量较大,常有重型货车行驶,施工时需要放置醒目标识,避免造成车辆拥堵和事故。

  目前,交通执法人员责令现场工人对已损坏的公路进行回填,恢复原样,等审批手续下来再行施工。而根据相关规定,施工方擅自挖掘公路,面临三万元以下的罚款。(记者 林施赟 通讯员 沈文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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