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出首张共享单车违停罚单 被处以50元罚款

厦门日报   2020-06-18 09:20

  昨日上午9时23分,在厦禾路故宫路口附近,一名市民因违规停放共享单车,被处以50元罚款——这是6月1日《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施行以来,我市开出的首张针对共享单车违规停放行为的罚单。

  根据《管理办法》,共享单车用户是规范停放的第一责任主体,如果违规停放车辆,将被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以50元罚款。市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立足前期集中的宣传引导,依法开展查处行动,是促进共享单车规范管理的重要抓手,希望广大市民群众自觉养成规范停车的习惯,以免被罚,也共同营造和谐有序的公共出行空间。

现场

图一时方便违规停车 骑行人被罚50元

  昨日上午9时23分,厦禾路故宫路口人来车往,市民叶先生骑着共享单车到附近吃早餐,到了小吃店门口,他直接停车落锁,然而这里并没有施划停放区域。还没进店,他就被前来巡查的执法人员拦下。

  “这里不是划定的停放区,您直接在这里落锁停车,已经违反了《厦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属于违规停放,是要受处罚的。”执法人员拿出《管理办法》,向叶先生解释法规,之后按照程序制作现场勘验笔录,开具处罚决定书,对他处以50元的罚款。整个过程,执法人员都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记录。这张处罚决定书,也成了《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市首张针对共享单车违规停放行为的罚单。

  “我是知道这个规定的,就是想说吃个早餐,马上就走,就没停到对面画线的停车框去,还是不能贪一时之便啊!”接过罚单的叶先生很是懊悔,自知违反规定,他很主动配合查处,当场通过在线非税缴费系统缴交了罚款。

  “以后要留意按规定停车,不管骑到哪里,你都可以在企业骑行App上查找这个‘p’字样,这个区域就是指定的停车位。”做出处罚后,执法人员再次向叶先生重申规范停车的要求,还点开手机App,教他如何查找停车位,怎么通过系统提示确认单车是否停到位。

  昨日上午10点左右,在厦禾路斗西路口公交站,市民胡先生同样因为违停被开了罚单,而他违停的地点旁边就是电子围栏停车框,间隔距离不到2米。“这次是急着搭公交,以后会注意的!”自知理亏,胡先生配合执法人员的查处,主动承诺以后一定不会再犯。(记者 黄 璜 通讯员 陈俊芳 熊剑 许江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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