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复合不得打伤前女友 男子获刑一年一个月

厦门日报   2020-06-12 17:43

  因为想和前女友复合,田某竟强行将前女友从其现男友身边带离。后又因前女友拒绝复合,将前女友打伤。近日,集美法院发布一起故意伤害案,一审判处“00后”田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去年10月某天,田某在逛街时,偶遇前女友小陈及其现男友小李。见面后,田某产生了和小陈复合的念头,便走上前拖拽小陈离开。小李上前阻拦,却被田某持水果刀划伤手掌,小陈遂被田某强行带离。次日凌晨,因与小陈沟通不畅,田某持小陈手机将其殴打致伤。经鉴定,小陈右侧上颌骨额突、右侧鼻骨及鼻中隔骨折,为轻伤二级。案发后,被告人田某逃离厦门。

  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田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记者 谭心怡 通讯员 集法宣)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发生故障电网可“秒级自愈” 厦门配电网自
  • 厦门:外卖骑手快递小哥可领工会“爱新餐”
  • 厦门市南乐团赴马参加国际中华传统音乐大赛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