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公开选任110名人民陪审员 其中台胞陪审员20名

海西晨报   2020-05-08 09:18

  据了解,海沧区2020年拟选任人民陪审员110名,其中台胞陪审员20名。选任工作已于4月7日启动,于5月7日截止,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随机抽选是从在辖区居住一年以上、年满28周岁、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等要求的居民中抽选;个人申请需按照选任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登记,并提交《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申请表》和身份、学历证明等书面材料;组织推荐担任人民陪审员的,由被推荐人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在征得公民本人同意后,向海沧区司法局推荐人民陪审员候选人选,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结束后,由海沧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审查,而后在通过资格审查的候选人中随机抽选确定,经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海沧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海沧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见习记者 王塞塞 通讯员 陈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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