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加强以罚促管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成效

厦门日报   2020-04-29 09:07

  通过一张药品单,找到“混装垃圾”的主人开出罚单,让居民不要心存侥幸;执法不只是开出罚单,还要不断“回头看”,督促罚单整改落实,让群众知道垃圾分类的重要性。

  记者近日从厦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今年以来,厦门加强以罚促管,对违规投放垃圾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形成有效促进机制,推动厦门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新成效。

  【镜头1】

通过一张药品单找到“混装垃圾”的主人

  菜叶、鱼骨、食品包装纸、药盒……同一个垃圾袋中塞着不同类别的垃圾,被直接投放进其他垃圾桶内。4月24日,殿前街道社区垃圾分类督导员从垃圾投放点中把这一大包“混装垃圾”揪了出来,并通过蛛丝马迹找到了当事居民——这袋垃圾里有一张带有姓名电话的药品清单。

  将情况汇报给湖里区城管局殿前中队后,执法人员第一时间与这袋“混装垃圾”的主人取得联系,并以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为法律依据,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进行了批评教育和50元罚款处罚。

  收到罚款单的这名居民表示,他以后一定会好好养成垃圾分类的好习惯。

  【镜头2】

开出罚单后“回头看”督促整改

  街道干净整洁,垃圾投放点的各类垃圾也按规定投放在不同类别的垃圾桶中。4月10日,思明区城管局筼筜中队垃圾分类组长张友在垃圾分类投放情况回访中发现,仙阁里花园小区周边已经“大变样”了。

  张友告诉记者,两年前,仙阁里花园小区存在比较严重的垃圾占道、混投现象,去年初,社区路巡员在日常巡查中对相关责任单位开具“四联单”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改正通知书同步报送到筼筜执法中队。在此后的巡查和回访中,社区人员与执法人员发现,小区垃圾混投的现象没有明显改善,于是执法中队对违规商家、居民和物业分别开具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进行罚款处理。

  处罚之后,垃圾混投的现象有了一定改善,但不时出现反复。“为了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我们每个月至少进行3次回访,一年下来至少跑了二三十趟。”张友告诉记者,去年下半年,执法人员对少数屡教不改的商家开具了《行政执法通知书》,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并罚款1000元,同时督促物业对小区环境严格管理。

  持续不断的“回头看”,一次比一次严厉的批评教育和处罚,让仙阁里花园小区少数没有养成垃圾分类习惯的居民和商家终于意识到,垃圾分类工作是“动真格的”,必须严格整改。今年以来,小区垃圾分类工作平稳有序,环境也有了显著改善。

  【举措】

常态督管严格执法形成有效促进机制

  目前,厦门采取常态督管、严格执法的方式,及时纠正垃圾分类违规行为,已经取得不错的效果。

  据市城管执法局统计,今年第一季度,全市共出动垃圾分类执法检查600多次,出动执法人员2000余人次,制止各类垃圾违规投放行为1200多起,实施行政处罚案件300多件,对相关责任单位垃圾分类工作明显好转、垃圾分类法规意识显著提升起到了有效促进作用。

  一纸罚单,不仅是对垃圾分类违规行为的警告,更代表着厦门将垃圾分类进行到底的决心。

  据介绍,在思明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督导中,“路巡员”可以对垃圾分类情况较差的责任单位开具“四联单”改正通知书,它将同步报送至街道、执法中队以及建设部门,如果在回访巡查中发现责任单位没有按规整改,城管执法中队将前来开具《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进行罚款处罚,并逐步加大处罚力度,从而保证管理落到实处。

  “开罚单不是我们的最终目的。”一名执法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利用“四联单”等工作机制将社区、街道、执法中队及建设部门联系得更加紧密,凝聚联合执法合力,推进垃圾分类执法监管的精细化、精准化、精致化。

  立足已有的工作成效及经验,厦门各区都因地制宜加大了垃圾分类执法检查的力度和广度,全市垃圾分类执法不断走向制度化、科学化,执法检查也正逐步实现全覆盖、全方位、全天候。湖里区的垃圾分类巡查管理被纳入“路长制”,形成责任明确、统筹管理、常态巡查、快速处置的工作模式;海沧区近期对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工作进一步做了规范,还出台了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了厨余垃圾违规投放、收运举报电话。

  【链接】

个人违规投放垃圾最高罚1000元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2、厨余垃圾滤出水分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混入贝壳类、木竹类、废餐具等不利于后期处理的杂质;

  3、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或者交给有资质的有害垃圾处理企业;

  4、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可能产生罚款处罚。依据《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随意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罚款。

垃圾分类小知识

为什么要垃圾分类?

  1.减少垃圾填埋量,节省珍贵的土地资源。

  2.减少二次污染,阻断垃圾携带病原体再传播。

  3.将垃圾变废为宝,实现再生资源的利用。

  4.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民众价值观念。

有害垃圾都有啥?

  有害垃圾是指废弃的充电电池、扣式电池、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温度计、血压计、药品、杀虫剂、胶片及相纸等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

  【同步新闻】

探索监管新举措破解督管难题

  在住建部对全国46个重点城市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中,厦门连续6个季度总分排名全国第一。能够获得这一成绩,与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积极探索破解督管难题、尝试监管新举措密不可分。

  日前,本报记者走访了解到,群众共管共享、细化考评督查、强化责任主体成为这些单位破解垃圾分类督管难题的先进经验。

关键词:群众共管共享

  在街道、社区与执法部门形成良好联动的背景下,我市不断督促物业企业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为后续执法工作提供证据支持,为实现垃圾分类工作长效管理出一份力。

  同时,市民也能成为城市的管理者。据介绍,我市将进一步推行垃圾分类信息智能化管理,通过在垃圾桶、运输车等重点环节设施贴上二维码的方式,便于居民成为垃圾分类共管共享的一员,只要手机扫一扫就可以将垃圾乱堆乱放、混装混运问题实时反馈到相应管理责任部门,让违反垃圾分类规定行为无处遁形。

关键词:细化考评督查

  此外,细致的督查考评,也是推动我市垃圾分类执法贯彻落实的催化剂。在一份思明区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每日报告中,记者看到,督导时段和非督导时段都在考评范围内,同时报告中对各扣分项目进行详细的文字和图片说明,并对物业、投放点、督导员等信息进行检查与核实。

  “我们会及时回访,并联合社区相关人员重点关注。”思明区城管局梧村中队内勤组长黄力告诉记者,除了督导员反馈、社区汇报以及中队日常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以暗访形式随机出现的垃圾分类第三方考评也是执法工作的重要参考。

  不仅如此,在思明区鹭江街道、湖里区江头街道等地开展的生活垃圾运输环节取证试点工作,也梳理形成全程监控、拍照取证、书面告知、落实整改、及时报告、实施处罚、纳入征信的工作流程,七个步骤环环相扣,对执法取证难、管理责任人认定难、管理与执法衔接难等问题持续推动整改。

关键词:强化责任主体

  强化责任主体,深化精准执法,抓住执法重点难点,也有利于解决各区生活垃圾分类老大等问题。

  依靠摄像头、记录仪、相机等设备手段精准取证,城管执法人员与街道垃分员、社区网格员、督导员等力量形成联动,在加大违反垃圾分类规定取证查处的力度的同时,责任主体也更加清晰。

  3月24日上午10时许,筼筜街道官任社区凤凰山庄小区垃圾投放点,一位居民把垃圾袋随手扔在垃圾桶盖上,随即扬长而去。短短5秒的动作被智能垃圾系统的摄像头记录下来,社区工作人员很快与筼筜城管中队进行联合执法,上门对这名违反垃圾分类相关法规的居民进行教育,并开具处罚决定书。

  针对物业企业、运输企业、机关单位、企业商家、居民个人等不同类型,因人因地制宜,分类开展精准执法,也有利于推进垃圾分类执法工作到位。 (记者 柯笛 通讯员 李文林 邓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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