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头市场监督管理所发现并查处了两起“南孚”商标侵权案

厦门晚报   2020-04-24 18:07

  近日,江头市场监督管理所发现并查处了两起“南孚”商标侵权案。

  4月21日,江头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突击检查辖区内的百货商店。在两家百货商店,执法人员发现在售5号和7号南孚聚能环碱性电池。经南孚电池厂商打假人员初步鉴定,所售电池均为假冒“南孚聚能环”电池产品,属侵犯“南孚”“聚能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

  执法人员对涉嫌销售侵权“南孚”电池的行为进行了严厉查处,现场共查获标有“南孚聚能环”商标的5号电池268粒、7号电池117粒,共计385粒。执法人员当场对上述电池予以扣押,并进行立案调查,后续将依法进行鉴定。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经营者在加盟品牌开设店铺时,应当主动了解商标专用权归属、有效期等内容,避免商标侵权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发现有商标侵权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记者 高金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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