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修改获通过

厦门日报社全媒体   2020-04-23 15:49

  8月1日起,在厦门开车用手机要罚200元,以前只是警告或罚款50元。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厦门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的决定》,新规将于8月1日起实施。

  新规废止了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消费者可以通过查验CCC认证证书判断车辆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同时,新规根据新情况增加了使用电子产品、车辆噪音扰民、新式交通器械上路等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开车时观看视频或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及其他电子设备的,罚200元。在道路上使用平衡车、电动滑板车的,处以警告或200元罚款。在用机动车噪声排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超过的罚1000元。 (记者 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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