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住房局对保障性租赁房交房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厦门日报 2020-03-27 17:15
昨日上午,市住房局副局长叶德传接听市长热线,针对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保障性租赁房交房工作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叶德传介绍,针对低保家庭,市住房局近日同时启动实物住房保障和货币保障工作,实现实物保障、货币保障这两种保障方式的“无缝衔接”——在低保家庭申请对象提出实物保障申请但尚未交房入住前,经审核并确认资格,可在“等房”期间获得货币保障,待低保家庭交房入住保障性住房后,货币保障停止发放。同时,货币保障服务的办理窗口也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前移到“家门口”,由各镇(街)受理申请。
“这一举措推动实现我市低保户应保尽保、保障到位,让低保家庭住有所居。”叶德传表示。据统计,我市自2015年至今已专门面向低保家庭安排了5个批次保障性租赁房,目前享受实物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近1200户;近年来货币保障服务力度进一步加大,目前正在享受每个月货币保障的低保家庭近900户。
疫情期间,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继续有条不紊推进。现在我市已启动2020年第一批保障性租赁房申请工作,本批次房源专门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开放申请,正在进行意向登记;东方新城二期B地块保障租赁房正在进行合同签订及交房;日前,2019年第三批保障性租赁房(面向本市住房困难的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2194户申请家庭的资格审核结果已公示,待公示无异议并确认资格后,下一步将根据房源情况安排选房。 (记者 黄语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