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共有15人终生禁驾 其中5人为酒驾肇事

厦门晚报   2020-03-18 17:37

  昨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2019年我市共有15人被纳入终生禁驾人员名单中。据了解,这些人均因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交通肇事罪,被法院依法判决。

  这15人判决时,年龄最大者为58周岁,年龄最小者为27周岁,全部为男性。其中有5人因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而构成犯罪,另有10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

  终生禁驾意味着终生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能驾驶机动车。终生禁驾者若再次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属于无证驾驶,交警部门将依法对违法者处以1500元罚款、暂扣机动车,并处15天以下拘留。

  记者了解到,上个月我市共有5人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降级换证业务,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已被注销,其所持驾驶证最高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已经作废。(记者 吕嘉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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