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20年1月6日召开

厦门日报   2019-11-30 09:38

  昨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9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家东主持,副主任叶重耕、刘育生、陈琛、刘绍清、林德志、郑岳林,秘书长陈鸿萍及常委会委员出席。

  市政府副市长孟芊,市监委负责人,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成全、市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厦门海事法院院长夏先鹏列席会议。

  会议通过了《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厦门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这次大会是全市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团结动员全市人民解放思想、真抓实干、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推进“两高两化”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大会将于明年1月6日召开,会期三天半,建议会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计划;审查和批准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市本级预算;选举事项。

  会议通过了《厦门经济特区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明年3月1日起实施。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安全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有助于推动我市电梯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

  会议还审议了《厦门经济特区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若干规定(草案)》(二审)。(厦门日报记者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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