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单车刹车失灵 骑车人摔伤获自行车租赁公司赔偿

厦门日报   2019-09-14 09:34

  骑共享单车出行,结果刹车失灵导致骑行者摔伤。近日,集美市场监管所受理了因共享单车故障引起事故的消费纠纷。

  家住集美的林女士向市场监管所投诉称,19岁的女儿日前租赁使用了某公司共享单车。谁知才骑出去没多久,车辆刹车失灵,女儿摔下了车,导致手肘和膝盖不同程度擦伤,事后向该自行车租赁公司反映,但对方却迟迟不予处理。

  市场监管执法人员随即介入调解,执法人员向自行车租赁公司相关负责人指出,根据《消法》相关条款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应确保对外出租的自行车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部件完整且性能正常。因此,该自行车租赁公司应当就林女士女儿的负伤承担相应责任。

  经过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商家一次性向林女士的女儿赔偿350元。(厦门日报记者陈泥通讯员吕朝明纪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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