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膊出行是不文明行为 近八成投票者赞成整治“膀爷”

海西晨报   2019-07-19 08:49

  近日天气炎热,在厦门一些公共场所,个别人贪图凉快选择当“膀爷”(详见晨报7月18日A4版)。此现象被晨报报道后,有关该不该整治“膀爷”的话题,引发了市民热议。昨日,在晨报发起的投票中,78%投票者认为赤膊出行是不文明行为,应当整治,但也有一部分投票者认为这是个人习惯,无须太苛责。

  走访:

  个别公园会劝导“膀爷”

  前日下午5时至6时,记者在金榜公园健身步道看到了7位光膀大爷,他们赤膊跑步、散步、休息。锻炼结束,有人直接将衣服塞进随身包里,光着上身离开公园。

  昨日,记者又来到松柏公园、江头公园、长青路等地走访。上午10时许,长青路街头,三位中年“膀爷”集体裸露上身,坐着闲聊。10时30份许,松柏公园里,一位白发“膀爷”手持香烟,将裤脚卷于膝盖之上,着一双蓝色拖鞋,走得很悠闲。记者在江头公园也发现了一些膀爷的身影,不过数量不多。

  去年,厦门就曾发出“文明度夏拒当‘膀爷’”倡议,提醒大家在公共场合穿戴整洁得体,拒当“光膀族”,多个公园也启动了“膀爷”劝导行动。昨日,记者就在江头公园偶遇了一名文明劝导员。他告诉记者,他们每天都会在公园巡查,遇到光膀子的人会进行劝导,对方一般都会配合。

  走访过程中,有市民向记者反映,有志愿者等集中劝导的时段,“膀爷”很少;无人劝导的时候,相对会多些。

  张女士希望,劝导“膀爷”的活动可在夏天常态化开展,而不是“一阵风”。

  观点:

  大部分人认为应该整治

  昨日,晨报在ZAKER厦门上发起了“您怎么看待‘膀爷’行为”的投票,上千网友参与投票。数据显示,78%投票者认为赤膊出行应当整治,另有22%的市民认为这是个人行为,不好干涉。

  “别说在公共场合,就算在家,我也不赞成光膀子。”秦女士告诉记者,家里叔伯有时会光着膀子,她觉得很尴尬,却又不好说什么。她还担心儿子、女儿受影响,养成类似的坏习惯。“在公共场合,陌生男子光着膀子让人更不舒服。”秦女士说。

  陈先生喜欢打篮球,他对球场上的光膀行为也很难理解。“打球不可避免会有肢体接触,碰到别人的一身臭汗,感觉并不好。”因此,在日常锻炼中,陈先生不管再热、出汗再多,都坚持不光膀,与他人保持一件衣服的距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陈先生说。

  在校大学生陈华雯认为,公共场合里的光膀,带来的不仅是视觉上的不适,还有汗臭等各种问题。她认为,公共场所的光膀行为必须整治,除了劝导外,还可悬挂一些文明用语、文明漫画等,时刻提醒“膀爷”,“必要时候,也应该上些硬手段,比如罚款”。

  不过,也有市民表示,对于“膀爷”问题不必上纲上线,“膀爷”就是图凉快,纯属个人生活习惯。“在一些特定的区域,光膀不还是一种独特的文化吗?比如大街小巷邻里茶桌上的赤膊,还显得有人情味呢!”年轻小伙庄先生说。(海西晨报记者陈佩珊见习记者张鑫惠实习生王丽娜张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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