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企业可获200万元奖励

厦门日报   2019-07-17 09:01

  昨日,记者获悉,我市2019年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服务型制造、工业设计、两化融合)第一批支持项目开始受理申请,申报单位为在厦门市纳税的法人企业,在厦门市注册时间满2年(2017年1月1日以前注册)以上,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税收的地方留成部分应不少于5万元。

  我市为支持发展服务型制造,对年服务营业收入首次超过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且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首次超过15%的服务型制造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60万元奖励。对经认定为省级、国家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项目)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100万元补助。

  对工业设计项目不限于工业企业且对纳税额不做要求,兑现奖励类项目对纳税额也不做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制造业企业将工业设计中心或设计院所分离设立研发设计企业。对分离新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研发设计企业,且其资产总额超过500万元的,给予50万元启动资金补助;新设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且至少服务5家以上制造业企业的,给予50万元奖励。

  对经认定为市级、省级和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的,按照“晋级补差”的原则,分别给予中心所在企业20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的奖励。

  鼓励国内外工业设计企业来厦落户,按实际到位注册资金的30%给予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厦门日报记者李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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