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客转让公司却没变更法人 买家虚开发票后消失

厦门日报   2019-06-03 08:53

  近年来,众多青年创客选择开办自己的公司,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创业者最终又会将公司转让他人。尽管公司转让越来越普遍,但其中的税务风险问题比较复杂,也给一些不法分子带来可乘之机。厦门税务稽查部门近期就此类案例发布了相关涉税风险提示。

  某大学毕业生杨某在求学期间,注册了一家公司(以下称“A公司”)。后来,杨某在网上以几百元的价格,将A公司转让他人,并把该公司全部证照及印章都交给了买主。但在整个过程中,杨某却没有到有关部门办理公司法人变更手续,他因此仍然是A公司名义上的法人。没想到,该买家竟然是虚开发票的不法分子,在利用A公司虚开1000多万元的发票后,就失联成了“走逃企业”。

  当税务稽查人员联系到法人杨某的时候,他才知道自己转让的公司被不法分子利用了,这才赶紧到公安机关报案。对自己的疏忽大意,杨某表示追悔莫及。

  税务稽查干部提醒:在转让公司时,首先要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办理好变更手续,其次是要及时注销对公银行账户,切莫因疏忽或贪图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背锅侠”。

  名词解释

  走逃(失联)企业

  走逃(失联)企业指不履行税收义务并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的企业。(厦门日报记者陈泥通讯员王如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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