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融合发展先行先试 在厦台胞:在闽工作生活好康多

海西晨报   2019-05-30 09:52

  近日,福建省出台《关于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既“着眼大局大势”,又“注重落实落细”,着力在海峡两岸融合发展上先行先试、闯出新路。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中明确,台胞来福建投资有“红利”,例如对重大龙头类、示范类台资项目,优先给予用地指标;推动台企科创板上市,台企股份制改造享受同等奖补。台胞来福建工作有“福利”,继续推进直接采认台湾地区职业技能资格。台胞在福建生活有“便利”,台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享受所在地居民购房同等待遇;在闽台胞凭台湾居民居住证,同等享受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等。两岸应通尽通有“地利”,继续向金门马祖推进通水、通电、通气、通桥,推动增开对台航线航班;推动厦门刘五店港区对台开放,推进厦金游艇双向直航常态化等。

  获悉这一消息,不少在厦台胞纷纷表示,在福建工作生活“好康”多。厦门市台商协会会长吴家莹说:“《实施意见》出台,不仅是对各项惠台措施的进一步落实,更是把福建建成台企台胞‘登陆’第一家园的具体措施和行动指南。”吴家莹表示,闽台一家亲,《实施意见》更是让闽台两地民众亲上加亲。比如,《实施意见》提到推进“金门、马祖同福建沿海地区通水、通电、通气、通桥”,这一次列出了许多具体措施,如建设连江官岭至黄岐输水管道、发挥西气东输三线工程作用向金门马祖供气、推动通过海缆输电方式实现电网联网向金门马祖供电、推进研拟厦金大桥和福州连江至马祖通桥方案等,让我们看到大陆实实在在行动起来。“我们在厦台商台胞也都期盼能尽快参与进来,为建成这个‘第一家园’贡献一份力量。”

  在厦门开展社区营造工作的台胞周芷茹表示,得知这一消息,她马上就转发朋友圈,分享给更多台青。“我们很关注台青来福建开展研学活动,鼓励台湾社工人来厦门发展,期待《实施意见》能进一步落地。” (海西晨报 记者 潘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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