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个金融司法协同平台在厦门成立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是实体经济的命脉,服务保障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社会责任。昨日上午,全国首个金融司法协同平台在福建省厦门市挂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厦门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伟华,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成全共同为中心揭牌。
揭牌仪式当天,中心设立了金融司法协同研究基地,聘请22名专家学者担任基地研究员,开展金融司法协同理论和实务研究。仪式结束后,嘉宾们前往中心参观办公场所,并观看了中心的立案、调解、庭审情况。
随后,“金融司法协同研讨会”也如期展开,来自不同领域的专家围绕“金融风险防控中府、院、学的协同与联动”发表演讲,会场气氛热烈,掌声不断。
推动多元协同 提供金融司法一站式服务
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诉前调解室。
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是全国首家以金融司法为主题、多元协同为核心、资源集聚为特色的联合工作平台。据王成全介绍,6家协同单位共同指派人员进驻中心集中办公,主要开展三项工作。
一是金融风险协同研控工作。各协同单位定期召开或举行研判防控金融风险会议或活动,提出防范工作建议;加强金融案件大数据资源库和金融风险防范信息共享机制建设;根据实际需要,对金融领域重大、突发事项开展专项研判、协调。
二是金融纠纷协同化解。充分发挥金融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诉中全流程各环节;对全市涉金融民商事纠纷实现诉讼立案、审理、执行一站式处理,进一步压缩审判、执行时间,精简一审到二审阶段程序耗时,运用信息化手段便捷当事人参与诉讼,突出中心高效、集约、便民三大诉讼服务特点,提升当事人诉讼服务满意度、获得感。
三是金融理论协同研究。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机制和智库建设,集聚金融和司法理论实务专家学者,定期为中心工作人员开展实务、理论授课,通过咨询建议、调研课题等方式,及时研究、解决金融领域新情况新问题。
构建三通体系 实现金融司法流程全覆盖
金融司法协同中心成立仪式昨日上午在厦举行。
左右联通打造多元风险防控体系
目前,从全国范围来看,金融纠纷集中化解以金融审判法庭为审判机构,尚未设立多元合一的联合工作平台。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整合金融司法、金融监管、金融行业等多方资源,建立司法保障+金融监管+金融服务+行业自治等多项功能,实现金融风险防控合力,为服务实体经济、防范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提供优质高效的保障。
上下贯通打造优质高效服务体系
在上下贯通方面,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依托协同联调部,注重发挥金融行业协会的作用,开展联合调解、诉前调解、委托调解等多元调解,确保纠纷及时高效化解。据王成全介绍,一方面,通过建立金融案件立、审、执无缝衔接的工作流程,组建5个新型审判执行团队,实现一站式处理全市金融民商事一审、二审、执行案件;另一方面,运用智能化手段便捷当事人立案、开庭,实现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完成在线立案、在线庭审的美好愿景。
跨界融通打造金融法治创新体系
在跨界融通上,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设立金融司法协同研究基地,聘请中国政法大学博导、中国银行法学会会长王卫国,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中国建设银行原副行长朱小黄等22名专家学者担任基地研究员,开展金融司法协同理论和实务研究。中心将充分发挥研究基地的作用,推动金融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深度融合,全力打造金融法治创新体系。
亮点
六措并举
提升司法效能
嘉宾向金融司法协同中心聘任的研究员颁发证书。
工作协同化
6家协同单位,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
功能多元化
金融风险协同研控、金融纠纷协同化解、金融理论协同研究三项功能并行不悖、齐头推进。
服务全程化
调解、立案、审判、执行等工作全流程贯通,当事人在一栋楼内就可实现所有服务需求。
审执专业化
组建5个新型审判团队,全面提升金融审执专业化水平。
运行智能化
运用全在线系统,当事人可以足不出户,实现在线申请立案、在线参与庭审、调解。
创新理论化
完善金融司法研究机制和智库建设,集聚金融和司法理论实务专家学者,推动金融法治化创新。
声音
坚持创新探索
服务金融安全战略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贵祥: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改革创新永无止境。厦门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成立,具有三大重要意义:一是找准防范化解风险的着力点,二是推动金融法治化创新发展,三是为全国法院提供先行先试的厦门方案。
借此机会,我对中心下一步建设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把中心建设作为服务国家金融安全战略的有益探索;二是要拓宽视野,着力打造国际化、专业化、智能化的联合工作平台;三是要实体化运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高效运行。最后,要善于总结中心的工作成效,找准找实工作创新点,及时传播中心工作影响力,真正把厦门方案变成厦门经验。
强化司法职能
打造过硬队伍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我们要以金融司法协同中心的成立为新的契机,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充分履行司法职责,为在更高起点上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的经济特区,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要弘扬特区精神,坚持敢为人先,增强服务金融发展新担当新作为。通过强化司法职能,深化改革创新,打造金融审判工作新优势新品牌。打造过硬队伍,提升司法本领,展示新时代金融司法新水平新形象。(文:厦门日报记者谭心怡、通讯员厦法宣;图:厦门日报记者林铭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