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医疗服务项目执行福建省新规

海西晨报   2019-04-15 09:10

  昨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今起厦门执行全省统一的新版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月15日起,厦门医疗机构将进行系统切换,患者之前未结算的医疗费用在医疗机构刷卡结算的过渡期延长至5月15日。之后仍未结算的医疗费用可凭发票到各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医保经办窗口报销。

  据悉,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费行为,改进和加强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管理,便于省内异地医保结算,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印发了《关于重新公布福建省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全省各地市统一执行新版福建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海西晨报见习记者 黄伊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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