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被起诉后以孩子安全相逼 法院发“保护令”
海沧法院发出今年首份“保护令”
“三八”妇女节要到了,很多人都将目光投向了婚姻家庭中的女性,尤其是被家暴困扰着的女性。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了两起具有家暴情节的离婚案件。其中一起案件,为保护当事人,海沧法院发出了今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案例一
丈夫被起诉后
以孩子安全相逼
小香和阿强夫妇年纪不小了,但今年元旦刚过,小香就到海沧法院起诉离婚。立案时,小香还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小香称,阿强脾气暴躁,已多次对其实施家庭暴力。
小香回忆起了发生于去年11月28日的家暴。得知阿强与陌生女性开房后,小香前往查看,却被阿强按在地上暴打。此次家暴导致小香右耳流血3小时,并多处擦伤。之后,小香向公安机关报警。
更令人气愤的是,阿强接到法院诉讼通知后,还打电话给小香,以孩子的人身生命安全相威胁。海沧法院组织调解,但阿强不思悔改,继续恶语威胁。
今年1月4日,海沧法院经审查认为,小香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发出今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作出有效期6个月的裁定:禁止阿强殴打、威胁小香及小香近亲属。若阿强违反禁令,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2月,经海沧法院调解,两人离婚,阿强向小香支付3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
案例二
争吵动手致骨折
丈夫被立案刑侦
在阿燕和阿伟的离婚官司里,除了孩子抚养、财产、债务分割之外,“家暴”也是关键词之一。因家暴,阿燕向法院请求判令阿伟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50000元。
2017年3月25日,阿燕和阿伟因琐事而发生争吵。拉扯中,阿燕左手大拇指流血。公安机关于次日接阿燕报警后对阿伟出具了家庭暴力告诫书。阿燕到医院检查,诊断结果为“开放性指骨骨折”。经鉴定,阿燕的伤情为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刑事案件立案侦查,阿伟也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该离婚案审理过程中,法院认定是阿伟在争吵中的暴力行为导致阿燕左拇指末节开放性指骨骨折,其侵害了阿燕的身体健康权,应认定为家庭暴力。最终,海沧法院后酌定阿伟支付阿燕精神损害赔偿金10000元。(海西晨报记者陈佩珊、通讯员海法宣)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