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0年底厦门将命名180家以上“厦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

厦门日报   2019-02-23 09:15

­   为激励劳模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目标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厦门市总工会工作部署,至2020年底,厦门市将命名180家以上“厦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

­  劳模创新工作室将按照“成熟一家,申报一家,验收一家”的基本原则开展创建和验收。鼓励有条件创建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基层单位及时填报《厦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申报表》和《厦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验收登记表》,并由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上报。

­  厦门市总工会将对新建的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制度完善、创新成果显著的劳模创新工作室命名“厦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并给予授牌及2万元建设经费补助,经费可用于工作室建设、设备采购、项目开发和成果推广。

­  各级工会,要督促劳模所在单位按照“有牌匾、有场所、有制度、有经费、有团队、有台账、有成果”的标准开展“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加强对“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创造工作条件,形成党政支持、工会组织、劳模挂帅、广大职工踊跃参与的“劳模创新工作室”的创建格局。积极组织劳模创新工作室的验收工作。

­  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技工作部负责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的申报、命名和管理等工作,对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服务,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进行检查或组织互查。组织符合条件的市级工作室踊跃申报省级劳模工作室和省级示范性劳模工作室。

­  近期,市总工会还将对已授牌“劳模创新工作室”的企业进行摸底工作并加强指导,各区总工会、自贸区工会、各产业工(联)会需于3月5日前上报《厦门市劳模创新工作室摸底汇总表》。各类表格下载可登录厦门市总工会官网(www.xmgh.org)通知栏内查找。(厦门日报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王星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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