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水工为讨工资与经理起口角 一怒之下砸房子

海峡导报   2018-11-21 08:53

­  太冲动!泥水工蔡某因讨工资与经理发生口角,一怒之下竟砸了房子。近日,集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样一起因工资问题引发的故意毁坏财物案件。

­  去年5月,厦门一家装修设计公司与业主赵先生签订《装饰工程合同书》,由装修公司包工包料,负责赵先生位于厦门市集美区一处房产的室内装修。当时,蔡某是这家装修公司的泥水工,负责上述项目的瓷砖铺贴工作。

­  去年10月,案发当天,蔡某因工资问题与装修公司的项目经理发生口角,一怒之下便砸了房子。当时,他用铁锤、竹竿等工具,损坏房间内已铺贴好的由装修公司包工包料所购的瓷砖、吊顶、窗台,甚至还破坏了房主赵先生自己出钱加装的房间门等物,造成装修公司、赵先生财物直接损失人民币2.43万元。

­  当天,蔡某实施了砸房损坏行为之后,便回到江苏老家。

­  今年7月,蔡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案发后,蔡某家属及装修公司主动赔偿赵先生经济损失,并获得了赵先生的谅解。

­  近日,集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在法庭上,蔡某说自己砸房是“事出有因”。因为每装修一户人家,公司都有扣其一部分工资,理由是他“没有做好装修工作”。所以,蔡某与公司一直存在劳资纠纷,蔡某的工资一直没有结清。案发当天,蔡某因工资问题再次与项目经理发生口角,最终决定砸房子。

­  近日,集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蔡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法院审理认为,蔡某故意非法损毁他人价值人民币2.43万元的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不过,考虑到蔡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而且其家属已代为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谅解,对其可酌情从轻处罚,因此作出上述判决。

­  法官提醒

­  遭遇劳资纠纷应拿起法律武器

­  “遭遇劳资纠纷,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法官说,当公民的权益受到侵害时,第一反应应该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如在本案中,蔡某可以在做好证据保存工作的前提下,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若不服仲裁,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是,蔡某以搞破坏的方式维权,不仅维护不了自己的利益,反而会让自己身陷囹圄,得不偿失。(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集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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