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归创业支持计划即日起开始申报 注意事项一览

厦门日报   2018-11-17 09:51

­  厦门留学人员注意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即日起开始申报。

­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留学经历,一般应在国(境)外获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16年1月1日;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已获得国家“千人计划”项目资助的人才不纳入本次计划资助范围。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得再次申报;在我市创办企业且已办理厦门市留学人员工作证。

­  本次申报需登录人社部“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http://ptpm.mohrss.gov.cn:8080/)进行网上申报,请各申报单位与厦门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联系索取账户及密码。网上系统提交并通过初审后,申报单位须提交纸质材料1份胶装成册(含目录、申请表、附件材料),随附电子版(整合成一个PDF文件),于2018年11月22日前报送市留学人员管理中心。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将不予受理。(记者 何无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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