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厦门海沧限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新规
厦门日报 2018-11-15 09:05
从明年元旦起,海沧区部分区域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近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在部分区域限制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在海沧区政府常务会议上获得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
海沧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海沧正在打造国际一流海湾城区,对生活品质和环保方面都提出了更高要求。对标福州等地的先进做法,结合海沧区实际,出台最新版“限炮令”。
根据《通告》,海沧区禁放烟花爆竹的区域有所增加。
考虑到海沧逢年过节有不少民俗活动,安监部门特地在海沧区生活区范围内设立了10个特定的烟花爆竹燃放点,在重大节日期间、特定时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在具体燃放点,有关部门将画线及进行标牌设置,同时在生活区各小区多处设立公示栏。
海沧“限炮令”
禁放区域(6个)
●嵩屿港区、海沧港区(建港路以南区域);
●南部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兴港路以西、海新路以东、马青路以南、角嵩路以北区域);
●新阳工业区(翁角路以南区域);
●蔡尖尾山森林防火区;
●东孚街道辖区内的天竺山森林公园防火区;
●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化工厂、油库、加油站、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等区域。
限制燃放区域
即生活区所在社区,包括:
●嵩屿街道的东屿社区、钟山社区、海发社区、海达社区、海翔社区、海虹社区、海景社区、海盛社区、未来海岸社区、北附小社区、海林社区、石塘村
●海沧街道的海兴社区所管辖范围
●海沧大道嵩屿码头至实验中学段区域 (厦门日报 记者 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