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侦查函发出 老赖还钱后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黄劲超 制图
在法院各种执行手段前,被执行人常常是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姿态。他们真的不怕吗?不是,他们只是想尽可能地拖延。等到他们觉得事态严重了,拖欠了多年的款项也常能“秒还”。
近日,思明法院向公安机关移送了两起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案件情况不同,但结局相似———法院移送公安机关侦查函发出后不久,两位被执行人都主动还钱。他们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为他们之前的行为付出代价。
案例1
已拿到股权他却不付款
2015年8月5日,阿民与陈某签订了一份厦门某酒店股权转让合同。双方约定,阿民将其持有的酒店10%的股权以3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某,当天陈某应以现金形式预付10万元,待共商营业执照股权变更后再将余下20万元付清。前期,陈某向阿民支付了10万元,但股权过户之后,陈某竟然不再付款。2016年4月,经思明法院审理判决,陈某应支付20万元及利息。
执行启动后,思明法院依法向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责令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后来,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陈某承诺分期付款。可这还是一张空头支票。2016年8月,因陈某名下无车辆和其他房产等,也无银行存款可供执行,本次执行程序不得不终结。
去年12月,阿民依法申请恢复执行。今年1月起,思明法院多次电话责令陈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要求其前来报告财产,但陈某无动于衷。据此,法院依法做出了拘留决定书。执行法官曾前往其公司拟对其执行拘留,但最终扑空;电话通知了拘留一事,陈某也未现身。
思明法院认为,陈某有能力配合法院执行而拒不配合,拒不报告财产,经司法拘留后仍拒不报告财产、拒不履行,其行为已经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久前,思明法院向思明公安分局移送了侦查函。
听说自己因涉嫌拒执被移送公安后,陈某害怕了。他委托律师与执行法官联系,一次性付完了欠款跟利息,只求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案例2
被腾房查封还敢撕去封条
2012年2月,因一笔70万元的借款,阿香起诉了杨某。在思明法院的主持下,杨某承诺在2012年3月15日前偿还借款。调解生效后,杨某却拒不履行。阿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同年6月,在法院的主持下,杨某再次承诺2017年7月30日前还清欠款。若未按约定履行,杨某自愿处置其名下一房产用于偿还欠款。但是,杨某又食言了。
今年3月20日,思明法院依法决定对杨某司法拘留15日。3月、4月间,执行法官致电杨某、到其公司查看,要求他于指定时间到庭,但杨某均不到庭。
在向社区核实了杨某当下居住情况后,今年5月15日,思明法院前往杨某住处粘贴了腾房公告、封条、执行裁定书等,要求杨某及房屋实际使用人限期搬离。限定时间到后,杨某不仅未搬离,还故意将封条撕去。今年8月,执行法官不仅电话短信通知,还至其住处张贴了一次传票及拘留决定书。
法院的这些措施,杨某均不以为然。直到8月23日,法院以涉嫌拒执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杨某才急急忙忙将执行款转到了银行账户。(海西晨报记者 陈佩珊 通讯员 思法)
(文中申请执行人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