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一村干部被公诉 涉嫌充当涉黑组织保护伞

厦门日报   2018-10-20 09:42

  近日,海沧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沧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颜某某涉嫌强迫交易、职务侵占、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一案。该案系海沧区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的首例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颜某某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颜某某,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意见。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颜某某身为村委会主任,与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颜某敏勾结,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以威胁等手段,向他人强卖商品,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强迫交易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颜某某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与颜某敏共同侵吞村集体财产,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颜某某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的职务便利,收受颜某敏等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颜某某一人犯数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本案现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厦门日报 记者 江海苹 通讯员 海检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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