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付租金占用店面6年 厦门一老赖获刑6个月

海西晨报   2018-10-17 09:04

­  非法占用摊位,不仅不付租金,面对法院的裁决也拒不执行,还继续占用店面经营。近日,集美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任性老赖”典型案例,判决陈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  陈某耍赖的事还要从7年前说起。2011年,陈某在厦门某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租赁了两处菜市场的摊位,签订合同后,约定租金合计每月1200元。2012年9月,陈某开始拒付摊位租金,也不愿意返还店面。经多次协商后无果,管理中心向集美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双方合同,陈某返还店面,并支付租金、占用费及违约金。

­  集美法院受理了此案。在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法多次传唤陈某,而陈某无正当理由却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最终,集美法院经审理判决解除管理中心与陈某之间的租赁合同,陈某应向管理中心返还上述店面,并支付租金、店面占用费及违约金。

­  判决生效后,管理中心向陈某多番催讨,但陈某均未履行。随后,管理中心向集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集美法院受理了管理中心的申请,并依法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执行案件告知书,要求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陈某依然未按指定期限返还店面。

­  随后,法院发出公告,责令陈某按指定期限腾退涉案店面。接到公告后,陈某依然拒不履行。去年8月,集美法院再次发出公告,责令陈某于2017年9月前必须腾退涉案店面。然而,面对法院的公告,陈某依然装聋作哑,拒不执行。

­  今年4月,集美法院以陈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  5月,陈某经电话通知,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归案后,家属代陈某交付了涉案店面及钥匙,管理中心确认接收涉案店面并实际占有。

­  陈某的家属虽然返还了店面,可陈某占用店面长达6年,至今仍未支付租金14800元、占用费81000元及违约金(按每日欠付的租赁费和占用费的0.5%计算至实际付款之日止),集美法院将继续查询陈某财产线索,对陈某应支付的款项进行执行。(记者 宗琴 通讯员 集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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