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居民基础养老金上调 10月起施行

海西晨报   2018-09-26 08:40

  昨日,记者获悉,今年,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次上调,本次上调起始时间从今年1月1日开始补发,将在9月底前全部发放到位。

  具体调整标准为,具有我市户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上调30元,调整后为290元;具有我市户籍但不满5年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基础养老金月标准按福建省规定的标准上调18元,调整后为福建省规定的最低标准118元。

  据介绍,月底前,厦门约4.9万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将收到一笔补发的调整款项,从10月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按调整后的标准发放。(海西晨报记者 刘宇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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