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要求做好职工防暑降温 按规定发放高温补贴

厦门晚报   2018-07-19 08:17

­  -用人单位要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  -市、区两级工会开展防暑降温慰问活动。王锟摄

­  加长版的三伏天昨日开启,最热时节我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情况如何?昨日,记者从市总工会了解到,今年,市总工会联合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全市职工防暑降温工作。

­  今年,市、区两级工会将深入重点建筑工地、露天作业场所、高温作业岗位的一线,开展“夏送清凉”职工防暑降温慰问活动,并开展调查研究、督促检查和宣传咨询活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职工高温中暑等事件发生。

­  根据通知,要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患有心、肺、脑血管等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要及时调整其岗位。

­  高温作业场所要增添必要的通风或降温设备,设立职工工间休息室。要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个体防护用品和防暑降温所需的清凉饮料、保健用品和必需药品。

­  要合理安排或调整劳动者工作时间,适当增加高温作业环境下劳动者的休息时间。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  通知指出,5月至9月,用人单位要对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照每人每月200元或每人每天9.2元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防暑降温饮料和必需药品不得冲抵高温津贴。(厦门晚报记者王东城通讯员王星乐图/刘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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