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厦门CPI同比上涨2% 环比数据全省排名第10

厦门日报   2018-07-14 08:52

­  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昨日公布,6月份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环比下降0.2%,同比上涨1.3%,1月至6月厦门CPI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0%。

­  6月份厦门的CPI环比数据在全省十个地市(区)中排名第10位,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与银川市等并列第21位。CPI环比下降,以下因素起了主要作用:一是当月人工养殖虾蟹类产品大量上市,虾蟹类价格下降11.5%;二是受暑期促销活动影响,飞机票价格下降8.2%,宾馆住宿价格下降2.3%,旅行社收费价格下降2.3%;三是受“6·18”线上促销活动影响,服装价格下降1.6%,鞋类下降3.9%。 6月份厦门的CPI同比数据在全省排名第2位,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与西安市并列第26位。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中,居住、医疗保健、教育文化和娱乐、交通和通信等同比分别上涨2.9%、2.4%、1.9%和1.4%,对总指数影响依次为0.68、0.17、0.22和0.18个百分点。(厦门日报记者 林雯 通讯员 詹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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