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厦门金秋助学金申请对象标准及申报流程

海西晨报   2018-06-20 08:20

­  近日,2018年度“金秋助学”活动启动,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家庭可申请补助。

­  据了解,“金秋助学”补助对象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档案、市总工会地方档案在档困难职工子女。主要有以下两类:今年参加中考、高考,考入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的;往年参加中考、高考,考入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尚未毕业仍在就读的(不含休学中的)。

­  而资助标准分为两种:一是新生入学给予助学金。考入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的,每生补助3000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的,每生补助5000元。二是在学期间给予学生助学金、助学奖励金。高中(含职业高中)、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院校在读生,给予助学金资助2000元;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专科生,给予助学金资助3500元;上一学年,获得就读学校(含大学下设的学院、分校,不含年段或系、专业)颁发年度学业综合奖学金的,凭所在学校出具的凭证给予资助相同数额的助学奖励金,但最高不超过5000元。

­  凡符合条件的,由职工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及提交相关材料,详细申请材料可在“厦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了解。(海西晨报记者彭怡郡通讯员王星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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