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日起厦门市18项户籍业务须到各区办理
海西晨报 2018-06-07 08:50
昨日,记者从厦门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理户籍业务,7月1日起,我市警方将取消市行政服务中心户籍业务办理窗口,将原来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市外迁入人员申办的18项户籍业务(含之前已在岛外公安分局实施的部分业务),全部下放至各区。届时,需办理相关户籍业务的市外迁入人员,只需到业务所属区的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申办即可。
警方表示,这18项户籍业务如下:驻厦办事机构人员落户;调动人员入户;夫妻投靠落户;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购房入户;外来人员落户;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入户;留学人员落户;投资入户;收养子女落户;复员、退伍及转业军人落户;随军家属落户;知青本人及其子女来厦落户;原厦门籍退休或归侨人员回厦落户;获得荣誉称号人员落户;侨房业主或继承人落户;捐赠落户。
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地址和电话
机构名称地址电话
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0592-5302922
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0592-5383551
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0592-6195250
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0592-6050756
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同安区银湖路8号0592-7558218
翔安公安分局办证大厅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0592-7628816(海西晨报 记者陈小斌通讯员厦公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