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厦门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时间:5月15日-6月25日

海西晨报   2018-05-18 09:05

­  生育险缴费基数上限“封顶”黄劲超图

­  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地税局了解到,2018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年度申报工作已于5月15日启动,将于6月25日结束。今年的社保缴费基数年度申报工作,与往年有些不同(详见右图)。

­  地税部门提醒,各参保单位应如实向地税部门申报在职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月平均工资(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构成的规定》执行),并如实向地税部门申报参保职工2018社保年度(2018年7月至2019年6月)的缴费基数。用人单位申报后,地税部门将依据缴费文件的规定,生成参保单位及个人的缴费基数。在一个社保年度内,如无特殊变动,申报的缴费基数保持不变。5月1日至6月25日,单位新增人员如无工资变化的,可不办理年度申报,地税部门将自动以单位增员申报的工资作为2018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

­  此外,与往年一样,由市社保机构全额发放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无需办理年度申报;原享受厦门事业单位待遇并由单位补差的退休人员,仍需进行年度申报,年度申报除申报厦门社保机构发放的月养老金外,还应申报单位发放的月补差养老金。(海西晨报 记者白若雪通讯员陈宗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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