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厦门CPI同比上涨1.6% 比上月扩大2.0个百分点
海峡导报 2018-05-15 09:53
今年4月份,厦门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环比上涨0.2%,涨幅比上月扩大2.0个百分点,在全省九地市排名中位列第2位,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名中与南宁市并列第5位;同比上涨1.6%,涨幅较上月扩大0.2个百分点,在全省设区市排名中位列第2位,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排名中与广州南京并列第20位。
值得关注的是,装潢维修费同比大涨48.0%,主要是受人工成本和管理费用增加的影响。
1-4月平均,厦门CPI总水平比去年同期上涨2.3%。
昨日,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发布相关数据。(海峡导报记者 沈华铃/文 叶允平/制图 通讯员 詹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