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厦门休渔期是什么时候:5月1日至8月16日共三个半月
厦门日报 2018-05-04 09:54
从5月1日起至8月16日,厦门海域将进入休渔期,厦门市的野生海捕鱼数量将大幅减少。
根据福建省伏休方案,从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省海域禁止灯光围(敷)网、张网、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我省北纬26度30分以南海域从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海域从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拖网、杂鱼具和围网(围缯)作业。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从最早的作业开始至最晚结束的作业为止。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也同步休渔,只有钓具作业船不休渔。
三个半月内,厦门市所有渔船将回到渔船船籍所在地港口停靠,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除特殊批准外,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擅自审批休渔船被租用进行科研、资源调查等各类项目活动。(厦门日报 记者 林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