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前油多路滑厦门一老人摔成十级伤残 索赔15万

海峡导报   2018-04-13 14:58

­  火锅店前油多路滑,导致路过的张老汉不慎打滑摔倒,结果摔成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近日,张老汉为此状告火锅店,索赔15万元。

­  这种情况下,火锅店该不该赔?昨日,思明区人民法院发布了这样一起索赔案,最终判决要求火锅店承担30%的赔偿责任。

­  不慎摔伤的张老汉家住思明区,2017年4月8日清晨6时许,张老汉打算去公交车站乘车上班。当时,张老汉是步行,穿着胶鞋,不料路过家附近的一家火锅店门前时,一不小心踩到店门前的油污废料,一下子就滑倒了。

­  倒地后,张老汉想再站起来,却因地面太滑,又一次滑了下去。因当时地面有一定倾斜度,而且张老汉左腿已受伤站不起来,所以他转身往右边滑倒,倒在了一个垃圾桶旁边。

­  随后,张老汉的家人接到电话赶到现场,拨打该火锅店张贴的电话。接电话的店长让老汉家人自行报警处理。不久后,张老汉被送往医院,诊断为左髌骨骨折,构成十级伤残。这起事故,导致张老汉卧床多日,而且聘用张老汉的公司也解除了与他的聘用协议。

­  近日,张老汉为此状告火锅店。他起诉说,该火锅店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产出大量油污废物,随意丢弃在店门口的垃圾桶附近。由于该火锅店从未对其产出的油污废物进行处理,亦未对门口路面清理,造成路面油滑,导致张老汉摔伤。因此,他起诉请求法院判令火锅店赔偿其损失15万多元。

­  张老汉认为,案发处的辣油油污应系火锅店运出垃圾丢入垃圾桶时所产生的辣油倾倒、遗漏在该路段所形成。

­  面对老汉起诉索赔,火锅店答辩说,张老汉提供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受伤与火锅店存在关联或因果关系。事发路面粗糙不易打滑,不能排除是张老汉自身所穿的鞋太滑或其他身体原因导致摔倒。

­  法院受理该案后,法官到火锅店现场勘验。在勘验现场,法官发现,张老汉摔倒处铺设的砖块表面光滑,有一定倾斜度,该位置有明显辣油油污。

­  最终,思明区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火锅店应承担30%的责任,因此判决要求火锅店赔偿张老汉4万多元。

­  法官说法

­  油污致人摔伤,店家应该担责

­  法官分析说,本案当中,张老汉摔倒之处位于火锅店消防门与垃圾桶之间的公共道路,该位置有明显辣油油污。结合事发当日照片、现场勘验情况,张老汉关于事发处的油污系火锅店运送垃圾造成的主张具有高度可能性,法院予以采信。所以,法院认为,结合张老汉提供的沾有油污的裤子等证据,张老汉主张其摔伤与路面有辣油油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有事实依据,亦符合日常生活经验法则。

­  因此,火锅店应当对老汉的受伤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考虑到张老汉在经过该路段时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的过错。因此,可以适当减轻火锅店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根据合理性原则,酌定火锅店应承担30%的赔偿责任。(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思法/文 陶小莫/漫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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