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要申报了

海峡导报   2018-03-22 11:45

­  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地税局获悉,今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因适逢周末,顺延截至4月2日。

­  据了解,纳税人可以选择到任一区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申报,也可以选择网站申报。为避免造成拥堵,厦门市地税局提醒,年所得12万以上纳税人应尽早完成自行纳税申报,而且尽量通过厦门地税网站“自然人涉税服务网”(网址:https://zrr.xm-l-tax.gov.cn/)办理个税自行申报。

­  具体来说,纳税人完成实名注册并登录后,找到“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菜单并点击进入,确定税款所属期为2017年后,纳税人在厦门市的全年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税记录即已预填在申报表中。需要注意的是,申报表中的预填数仅供参考,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修改申报表。申报表填写完并经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报。

­  有纳税人担心平时已经由单位代扣代缴税款,现在又进行“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纳税申报”会重复报税、交税。对此,地税部门强调,既不是重复报税,也不是重复交税。

­  据悉,我国个人所得税主要实行由单位或个人在支付所得时代扣代缴税款的征收方式,同时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个人,不论其所得平常是否足额缴纳了税款,还负有自行纳税申报的义务。因此,个人所得税平时是代扣代缴申报,次年第一季度对上年度的所得进行自行纳税申报。

­  公式“应补(退)税额=应纳税额-已纳税额-减免税额-抵扣税额”中,平时已代扣代缴的税款体现为“已纳税额”,自行纳税申报的结果有三种,即退税、补税或者不退也不补,因此不会造成重复征税。

­  对于到各办税厅办理年所得12万以上个税申报纳税人,地税部门提醒,目前厦门地税办税厅实行全预约办税。为了减少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的排队等候时间,请事先做好预约后携带身份证原件上门办理。办税预约渠道有厦门地税微信公众号、微博、地税网站及12366服务热线等。(海峡导报记者 孙春燕 通讯员 吴来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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