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厦门首批推出158个病种 进行按病种收付费改革
厦门广电 2018-03-14 17:17
今天上午,厦门市医保局正式对外发布《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按病种收费和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从4月1日起,厦门市首批推出158个病种进行按病种收付费改革。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及自费患者在厦门市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发生纳入按病种收付费改革的病种费用,按病种收费标准进行结算。
实行按病种收费改革,将医疗费的付费方式由后付制变为预付制,是进一步引导公立医疗机构加强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上涨,减轻患者负担的重要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