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警方严查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和销售燃放“孔明灯”

厦门网   2018-02-16 09:58

  据厦门网报道 团圆的日子,总是少不了喜庆的气氛,一些市民喜欢用烟花来点缀春节,但是,在我市思明、湖里区及岛外主城区是全面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全市也是严禁销售燃放“孔明灯”。昨晚,各分局、派出所民警上路宣传和严查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此前,民警和辅警们已经深入各个辖区张贴海报进行春节期间“禁放查非”宣传。据悉,此次重点稽查的区域包括了环岛路、湖里后埔社区、钟宅、五通社区、集美南堤公园、海沧后井村、同安祥平街道等区域。

  2月15日晚上8点左右,湖里派出所民警巡逻至兴隆路兴隆阁门口时,发现一名7岁的小男孩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随即收缴了男孩的烟花,并将其及其父母一并带回派出所接受处理。

  厦门警方提醒,根据相关规定,违反禁放规定将被处以5-15天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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